什麼~~~~!

家裡毛孩如果想生寶寶,

要跟人類一樣登記!!!

居然有這項規定,

所以說~

小孩不能偷生也能驗證在毛孩身上呢~(誤  

 

為了有效管理控制收容所動物數量及品質、犬貓來源以及減少非法棄養,

動物保護法自104年起,

規定飼養特定寵物(指家犬貓)之飼主,

應依法為牠完成「絕育」。

若未依規定私下繁殖,

可依動保法處5萬元至25萬元

並得公布其姓名、照片及違法事實呦!!

 

 

 

申請免絕育

如果飼主真的希望讓家中的寵物生寶寶
可以依據以下步驟做!

1. 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免絕育

2.提出繁殖需求

3.由獸醫師診斷,確認動物健康且適合生育

4. 狗媽媽懷孕期間確認懷胎隻數,以利未來追查仔犬貓的去向

 

應檢附文件包含:

 

寵物登記證明文件

– 經獸醫師診斷適於生育之診斷證明文件

– 經獸醫師診斷足以確認懷胎隻數之證明

– 其他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。

 

常見免絕育原因

 

除了想生育,

以下是免申報的常見原因,

只要附上獸醫師診斷證明文件佐證,

就可以不用絕育喔!

 

常見犬貓申報免絕育原因:

1.年老(年齡大於8年)

2.年幼(小於6月齡)

3.疾病或健康因素

4.寵物登記日於97(含)年以前

5.參加比賽(須檢附參賽或獸醫師診斷證明文件)

6.宗教信仰因素(須檢附說明文件)

 

申報流程:下載並填妥「特定寵物免絕育申報書」寄送至動保處即可!

 
原來原來~
現在為了控管數量,
有這個法令啊!
大家要注意餒~
現在已經不是想生就可以生了喔~
 
參考資料:台北市動物保護處